任何一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,并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承租人在该商铺投资的附着物应自行搬离,不能搬离的附着物(添附物)招租人不做任何赔偿。
13.承租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招租文件的规定,除明确约定无需通知招租人可立即单方解除的事项外,招租人应向承租人发书面整改通知;承租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,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租方: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
地址: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榆亚盐场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陈先生15091902019、李先生13813784928